
关于《三联生活周刊》和《桑林志》的帖子撤了,没劲极了。电话打了,邮件写了,那就撤吧。小姑娘是最麻烦的,豆腐掉进灰堆里,吹是吹不得,打是打不得。话稍微重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讲道理吧,那些夹缠不清的逻辑和语法,听了都觉得头大。我这些年在工作上还算出色,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呆过的单位里都是以男性居多。想说就说,想骂就骂。在网上一直还算好玩,主要原因可能是认识的网友男性居多,见过的也是如此。所以,想掐就掐,想打就打。
掐架、拍砖,这在网上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关键在于双方都是网人,承认网络的这套东西,就比较抗造,经打。比如说黎宛冰就很抗造,Ayawawa也不错。但是,如果认识了,打过电话了,就不容易下得去手。掐架从本质上说,是很抽象的事情。你面对的是ID,所以怎么样的重手都下得去。但是,当你意识到ID后面是活人,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在《沉默的羔羊》里,野牛比尔绑架了参议员的女儿,参议员在电视上寻人,就要强调自己的女儿是个怎样的人,喜欢什么,做过什么。目的是提醒变态杀手,这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件物品,从而控制他大卸八块作成个人收藏的欲望。
所以,没劲透了,一点都不好玩。既然很难玩了,就不妨接着说点更难玩的事情:网络版权。
站在网人的角度,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网络版权派,尤其是其中的原教旨主义者。按照他们说的那一套,你转载一篇文章前要征询作者的意见,那都是小事。包括图片、视频,都不能随便引用,否则就是侵权。有些时候,我简直怀疑他们是电子邮件公司的托儿,因为他们努力的结果无非是大大增加每天网络上电子邮件流转的数量。我个人的看法是快速传递信息第一,知识产权第二。但是,别人认为网络产品的物权归属自己,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也是一种很正当的诉求,应该尊重。即便我觉得这很事事儿的,可以嘲讽,但是在执行中也只能尊重。
为了避免这种麻烦,有人在网络上搞了CC协议,创作共同。许多Blog都挂了这个协议的标志,表示拥有对Blog内容的知识产权。CC协议甚至都不是法律,更像是种网络上自发的约定。可以这么说,它的维系完全靠的是网人的道德自律,而非法律的强制力。就好像家门口挂个牌子,上面写着“非请勿入”。别人一定要进,也没有太多办法。版权法覆盖了网络,但是打官司则是另外一回事情。在中国,维权成本太高,侵权代价太小,所以根本不值得去那么做。版权法覆盖了等于没覆盖,这就是尴尬的现状。
道德自律这回事,说大可以很大,比如说铜须事件,女民警换妻游戏事件,不自律的结果很可怕。但是说小可以很小,几近于无。有时候看到网上有人特认真地写什么“谢绝转载”,就觉得很好笑。感觉是拿了一张破纸头,硬说是铁券丹书。不过,有时候你经过乞丐的窝棚,看到乞丐收留的一条瘦巴巴的流浪狗冲你叫唤,抖成筛糠状依然要护卫那个破窝棚,你怕还是会有些感动。网上不存在什么敢不敢的事情,只有忍心不忍心的问题。不做恶,不是因为惧怕惩罚,很多时候只是不忍。在网上,这种“不忍”我觉得要比“不敢”好用。
网络世界发展到今天,不过20多年,还是无主之地。无主之地,每个人自奉为神。这样一来,在这个世界里就有多种规则,并没有多少公共遵循的部分。要有,也只是现实世界道德和习俗的残留。比如说和网友交流要有礼貌,贴子里不要用太多感叹号等等。这并非网络世界所独有,现实世界也一样。既然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和行为准则,那么,应该如何遵循呢?我觉得所谓规则无非是边界和底线,如果存在很多个不同的边界和底线,那么在不明确知道对方规则的情况下,应该采取边界从宽,底线从高的原则。
大家一起在玩游戏,好比格斗,但是规则不同。我的规则是不可以打脸,而你的规则是不可以踢裆。那么,公共的规则就应该是不许打脸,因为脸都不允许打,何况踢裆?这就是从高的原则。CC协议就算得上一个比较高的规则,在它之下,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如果反过来,边界从低,底线从低,那么大家就在比谁更下得滥,撩阴腿对绝户爪,网络最终会变成粪坑。
在网络这边,一切都是新的,都要重新开始和命名。这就比不了平媒,别人已经成体系多年。边界从宽,底线从高的原则我个人觉得也适合平媒对网络的态度。对于新鲜事物,应该有这种开明和宽容的态度。我个人非常反感用平媒的规则直接套在网络上,都不一样的牲口,套什么套呢?在历次平媒和网络的冲突中,平媒的人喜欢翻行业的惯例,一副我们一直这么办的架势。看看民航赔偿延误旅客就知道了,民航总局的文件在法庭上没有用,不是你行业老大规定多少就是多少。
我懒得谈平媒是否要尊重网络的话题,因为我基本不用。和网络相比,平媒真不算什么。一本杂志能卖50万册就不得了了,一张报纸能印100万份就要谢神了。以牛博网为例,当我离开的时候,当时不过十来个写手,一天的浏览量就过十万人次。以我为例,我的Blog每天访问人次接近5000,一个月就是15万。我一个人就顶一份普通杂志了,而且我不需要员工,不需要印刷厂,不需要贩售系统。如果要计算效能,平媒根本无法和网络相比。
未来还会存在报纸和杂志,还需要编辑和记者,但是未来是属于网络的。即便是老牌通讯社,现在也在投入巨资建设网站,开始了战略转移,以求在未来的世界里继续老牌下去,生存下去。所以,爱尊重不尊重。活下去的,自然有尊重。死了的话,尊不尊重的也没有什么意义。
一直看你的 blog,有个建议老是忘记提,今天想起来:如果你的分页用的是 WP-PageNavi 插件的话,可以去插件官网下载最新的版本,这样就不会把分页总数错误统计为 999999 了。
我不是不愿意用,新版本和我的Blog不兼容,根本无法使用。
还是谢谢了!
上班的时候一只会用抓虾翻翻你的博客,所以今天才在你这看到三联这么出戏,估计我要是直接访问你的网站刷新来看,就没我这条留言了,我在深圳,公司10M宽带,打开你的网页,不夸张地说,最少也要30秒吧,一直很纳闷,同样是个人网,同样是.net,咋不许联想的打开速度比你快这么多?
他是独享服务器,而且服务器位置在广州。你从深圳访问过去当然快。
而你要访问我的Blog,得联到美国,自然慢许多。
兄弟,你上一篇文章怎么密码保护啦?能否让我一观?谢谢
嗯,我中午及时地用wap版的Google Reader看了菜头大哥大上一篇blog以及这篇blog。对于CC、GPL等协议,我赞同菜头大哥大看法;并写了一篇博,呵呵~